核心提示:统一编号:HP0120250011;文号:穗埔府规〔2025〕11号;实施日期:2025-08-06;失效日期:长期有效;发布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穗埔府规〔2025〕11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声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黄埔区各镇街、区府属各单位:
为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州市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中对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管控规定,经评估研究,现废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声水库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管理的通告》(穗埔府规〔2019〕27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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