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GZ0320250041;文号:穗交运规字〔2025〕2号;实施日期:2025-07-24;失效日期:2030-07-24;发布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穗交运规字〔2025〕2号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长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补偿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
为规范巡游出租汽车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补偿工作,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承担政府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补偿办法》(穗交运规字〔2020〕12号)有效期延长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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