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统一编号:GZ0320250042;文号:穗公交规字〔2025〕3号;实施日期:2025-06-30;失效日期:2030-06-30;发布机关: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穗公交规字〔2025〕3号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华南快速路一期限制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市区道路和华南快速路一期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实施华南快速路一期限制货车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22时,禁止15吨以上货车(指核定载质量、牵引质量为15吨及15吨以上的货车、牵引车)通行华南快速路一期(岑村立交至土华立交段)。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的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5年6月30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5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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