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引导和推动专业市场、物流园区、村镇工业集聚区优化升级,优化用地审批流程等。
创新产业用地供地方式,加快推行“标准地”供应,引导民营企业改造提升低效用地,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各地运用“三旧”改造等政策,完善民营企业历史用地手续。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产业新空间,加大产业用房供给。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适时发布工业厂房租金指导价格,加大对转租行为的监管力度。
2024-03-26
2024-03-25
2024-03-25
独栋
2024-03-25
独栋高层
2024-03-25
独栋高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