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商网-产业地产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产业资讯 > 广州 >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政府网        2025-11-04 10:25

核心提示:统一编号:CH0120250001;文号:?从府规〔2025〕1号;实施日期:2025-09-11;失效日期:2027-09-10;发布机关: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从府规〔2025〕1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从化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现将《从化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广旅体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9日

  从化区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引导和扶持我区影视剧片创作生产,激励我区文艺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出品牌,助力建设文化强市,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广东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促进电视和网络剧片创作生产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从化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数字影视产业发展。对影视企业投资建设数字影棚投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按投入成本比例最高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二、支持影视企业发展。首次作为规上服务业纳入核算企业统计的影视企业,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正常经营一年后叠加给予2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相应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对进驻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从化融媒产业园的企业(采用“一址多照”形式),在正常经营期间给予租金减免。

  三、支持打造重点项目作品。影视企业在广东省立项、备案的影视作品,列入国家、省重点扶持名单的,按照不同类别,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0万元的扶持奖励。

  作品经评审认定为反映从化区题材,宣传提升、正面展现城市形象或促进从化旅游宣传推广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可增加最高不超过50%的扶持额度。从化区主管部门对到从拍摄项目提供全周期协拍服务,协助项目组进行公共场地使用申请和拍摄场景搭建,健全取景地推荐机制,支持影视拍摄基地为项目组提供专业化协拍服务。

  四、支持电影发行放映。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制作的电影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进入城市院线的,按照票房总收入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扶持。

  五、支持优秀作品发行播映。对在广东省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立项的,按照作品类别和播出平台,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相关频道首次播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奖励。在国内重点网络视听平台首次播出,经对内容质量和播出效果的评估评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

  对作品获得市级以上相关奖项的,按照奖项类别,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奖励。

  六、支持影视拍摄基地建设。鼓励建设配套齐全,服务完善,具有一定规模的影视基地。被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影视拍摄基地,每年接待影视剧组达到一定数量的,按比例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运营扶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利用我区存量老厂房、仓库、特色工业遗址、老旧商业、众创空间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设施资源进行改造的影视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贴。

  七、支持举办影视节展活动。主办或承办广州市级及以上影视行业相关展览展示、重要会议、赛事论坛、影视作品首播(映)礼等影视文化交流活动,有利于推介从化区影视产业文化的,根据活动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主办方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八、支持影视人才进驻。鼓励知名影视创作人(编剧、导演和演员)投资办企。对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设立影视企业或成立工作室的国内外高层次影视文化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扶持。

  获得省、市同类奖补后,可继续申请从化区级奖补。已获得从化区级财政同类扶持或补贴的项目,原则上不再从本政策资金中获得扶持奖励。具体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另行公布。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从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25年9月10日印发



  • 1

    赞一个

  • 0

    踩一下

本文转载来自:政府网,不代表产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产商网,电话:4008-338-308;邮箱:dichan001@qq.com

推荐项目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