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商网-产业地产门户网站!
当前位置:产业资讯 > 广州 >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 政府网        2025-05-19 15:25

核心提示:统一编号:HP0320250005;文号:穗开经信规字〔2025〕2号;实施日期:2025-05-19;失效日期:2028-05-18;发布机关: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

穗开经信规字〔2025〕2号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业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黄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9日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速构建黄埔区“12136”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端化、绿色化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本措施适用于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行业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

  第一条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需求牵引,围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低空空天、生物制造等重点产业链,支持企业面向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光学与显示材料、先进结构与轻量化材料、生物与环保材料等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领域加快核心技术攻关,重点突破先进制程电子化学品及原辅料、集成电路工艺及装备材料、硅基材料、光学基膜、新能源电池材料、发光材料、轻量化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材料、可降解植介入材料、合成生物材料、生物基高分子材料、再生材料等领域,按本区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予以扶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第二条 【强化创新成果应用引领】完善首批次应用政策,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对生产符合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的产品,并在政策有效期内投保符合条件的保险,且投保产品全部交付用户使用、保单正式生效并在保单有效期内全额交付保费的企业,按投保金额不超过新材料产品价值的2%,分别给予不超过保费金额80%、70%、60%的一次性补偿,如同一产品已获得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保险补偿的,按补差额方式给予补偿。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偿1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单个产品仅能申请一次补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符合本条款规定的企业不同时享受《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穗埔府规〔2025〕3号)第十二条“支持首创技术产品”扶持。

  第三条 【提升创新平台服务水平】支持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对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按照不超过平台在政策有效期内发生的对外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平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四条 【聚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探索设立化工园区,支持企业通过垂直整合、组织优化,引育落地一批我区重点产业链上游关键材料项目,实现一批补链强链项目集聚发展,做大做强绿色石化和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区建设和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

  谋划建设特色产业园区,集聚培育延链、补链、强链企业,打造创新能力强、应用场景佳、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集聚区,每年安排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资金,遴选一批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集聚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质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符合本条款规定的企业不同时享受《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穗埔府规〔2025〕3号)第三十条“厚植新质生产力发展沃土”第四款扶持。

  第五条 【推动产业发展能级提升】深化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企业服务,分阶段、分目标、分类别实行梯度式培育,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优质企业梯队。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显著增长,对优质企业开展综合效益评价,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等方式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以及管理创新,支持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建设、生产,助力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迈进。(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对符合国家战略发展的优质项目,优先推荐纳入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计划,支持申报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条 【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聚焦人才队伍梯次化、能力全面化、使用实战化,构建完善“引育用”全链条机制。支持企业、科研单位引入国内外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等领域顶尖人才和团队,支持企业突出专业性、实用性、素质性,柔性引进各类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单位等共建高技术复合型人才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区各产业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在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培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等平台作用,聚焦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等重点领域,鼓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金融机构增加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有条件的机构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融资担保、产业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提升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链金融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国资局)

  支持新材料企业及研究机构以材料信息学为背景,结合人工智能、高通量实验和计算等,围绕材料正向预测、反向设计等功能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领域AI企业、数据技术供应商、研发创新机构联合建设材料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支持软件企业联合新材料企业开发高通量计算、化学类、物理和工程类仿真模拟等工业软件。(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七条 【附则】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18日。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相关扶持奖励补贴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因上级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调整导致本措施与上级规定不一致的,本措施相应条款不再执行。本措施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1

    赞一个

  • 0

    踩一下

本文转载来自:政府网,不代表产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产商网,电话:4008-338-308;邮箱:dichan001@qq.com

推荐项目

热点新闻